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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时间:2024-09-29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

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篇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土地;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按规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以上为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篇1范文内容,仅供参考借鉴,请按实际需要修改。


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篇2

  卖方: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_____________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________;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____;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小写____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____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____》;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____);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____);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____);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____);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____)。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

  ________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篇2范文内容,仅供参考借鉴,请按实际需要修改。


房地产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的区别 篇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

  一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

  室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泾川__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证号为泾国用______第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卖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其中_________现金交由卖方,第二笔房款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交由卖方,同时办理买方银行按揭相关手续,银行按揭___________,待买方手续办理完后由银行一次性将房款划入卖方账户;最后一笔房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付清。若买方银行按揭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卖方。

  2、一次性付款:签订合同当日买卖双方备齐过户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方支付卖方全部房款人民币400000元整。

  3、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民事经济纠纷,若发生民事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合同签署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甲方在签订此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剩余贷款还清,须将房地产的所有证件交由中介方保存。签订合同当日买方支付1%中介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不得故意拖延,否则每日违约金为该房地产交易价的5%,不得损坏、更换约定所保留的设施、装修等,否则视为违约,应恢复原样或赔偿乙方恢复原样所需的全部资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反悔不买或不卖,违约方都要按总房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支付对方违约费用,并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3、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需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按总房价的20%做为违约金赔偿乙方。

  六、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和交易费等按下列第3条的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

  2、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买方)承担。

  4、其他约定:

  七、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甲方应结清所有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并配合乙方过户更名。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泾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_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方房内的设施:水(若有)、电(若有)、维修基金、管道煤气初装(若有)已包含在总房价内。

  出卖人(签名或盖章): 买受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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