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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时间:2026-02-28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

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1

  (一)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户籍条件: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三)父或母(即“家长方”)条件:

  申请人可以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申请积分制入学,其中:

  1、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家长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2)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3)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4)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四)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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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2

  一、社保分数

  1、主申请方社保:

  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满分48分。

  2、副申请方社保:

  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满一年(12个月)积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满分10分。

  二、居住证

  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满分24分。

  三、社保+居住证

  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申请入学区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12个月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月份/12个月*1分计算得分,以社会保险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9分。

  四、房产

  父(母)在申请入学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按其中一套计算。

  五、计划生育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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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3

  积分入学是根据分数来排名的,不同区、不同报名人数最终需要的\'分数线也是不一样的。湖里区属于热点区,需要更高分才有更高的机会可以成功。

  拓展:常见问答

  一、本市户籍的无房户,怎么上学?

  1、在户口所在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2、如果这些人是挂靠在自己父母(即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出具无房证明,一般可以满足在户口所在片区小学就读。

  二、户口在岛内,无房,在岛外有房子,在哪里读书?会让我到岛外房产地读书吗?

  户口在岛内,不管有没有房子,都可以在户口所在区就读公办学校。方法等同于集体户和挂靠户。

  三、户口在岛外,房子在岛内,如何上学?

  可以在岛外上学,和“岛内户籍、岛外有房户”同理。这部分人如果要在岛内就读,必须参加积分入学。

  四、如果我户籍在A区,能在B区申请上学吗?

  一般可以,如果要在B区申请,就必须参加B区的积分入学,方法和随迁子女一样,唯一不同就是,户籍人口无法办居住证,那么,就由暂住证的居委会打居住证明。至于居住证明要写几年,以及如何计分,到时看各区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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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4

  积分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学位类型

  积分办法在学位类型划分的基础上积分。按照上级政策,根据申请学生的户籍类型和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共划分为8个学位类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不接受学位已被占用的房屋申请学位。

  第1类:

  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其他须知

  积分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积分用途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学位不足时,按照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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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5

  积分入学无纸质材料,大部分材料为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少部分资料需要家长拍照上传:

  1、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本(家长及学生);

  3、结婚证(缺户口本时需要);

  4、集美区的居住登记(前往居住地居委会登记);

  5、计生证明(非厦门户籍需要前往居委会登记)。

  二、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年12月1日至20××年5月31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三、积分入学程序

  (一)提交申请

  1.网上登记(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登记或现场便民登记任一方式进行。

  (1)网上登记(20××年5月6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5月6日—15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便民登记(5月10日)

  具备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若因无上网条件无法网上登记的,可于5月10日到各便民服务点(见附件1)参加现场登记。便民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非录取学校。

  (二)审核报名信息(5月16日-6月10日)

  5月16日-6月10日,系统将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计生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查询。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情况有疑义可于5月25日-5月31日期间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三)公布试算积分,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8日)

  1.公布试算积分。6月10—6月13日,系统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公布积分试算结果,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陆网站查询。

  2.积分疑义复核。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疑义,可于6月10日—6月16日期间在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8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积分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8日24:00,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积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集美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并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学生家长如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五)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7月23日)

  集美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全区公民办小学的学位数进行统计。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及其学位数。集美区教育局将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向社会公布。

  总积分相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六)积分志愿填报(7月23日—7月24日)

  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7月24日24:00前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填报入学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积分电脑派位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家长应及时将适龄儿童带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七)积分派位(7月29日)

  集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完成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查询派位结果。

  (八)入学确认(7月30日)

  被派入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7月30日12:00前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进行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被派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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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6

  (一)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户籍条件: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三)父或母(即“家长方”)条件:

  申请人可以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申请积分制入学,其中:

  1、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家长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2)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3)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4)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四)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政策执行。

  拓展:东莞积分入学有什么流程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方案》,积分入学申办程序包括公布学位、网上报名、资料初审、审核评分、积分查询、网上确认、积分公示、学位安排八大申办程序。

  1、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春季开学后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位容量进行统计,核定当年可进行积分制入学的学位供给数,再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园区、镇(街道)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及上传材料。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对家长方填写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资料初审无误后,家长方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或补充,审核部门将在全市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评分。审核部门评分结束后,家长方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申请人的积分情况,如对积分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复核。复核过程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家长方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

  3、网上确认环节,家长方再次确认申请信息、积分结果、填报的志愿以及其他信息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所有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或补充。家长方或申请人不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制入学申请资格。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4、网上确认期结束后,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最终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日,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5、排名公布后,家长方或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志愿,重新网上确认生成新的积分制入学确认表,并以此作为申请和入学依据。公示期结束后,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情况。

  6、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申请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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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7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东莞积分入学标准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年龄条件

  申请人须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户籍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三)父或母(即“家长方”)条件:

  申请人可以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申请积分制入学,其中:

  1、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家长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的居住登记;

  (2)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3)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4)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四)注意事项

  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待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按照相应的入学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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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学方案 篇8

  积分入学是根据分数来排名的,不同区、不同报名人数最终需要的分数线也是不一样的`,只能说分数越高越好。

  拓展:

  一、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可以想读哪里就读哪里吗?

  1、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6月1日至6月25 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至少两个志愿),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2、换句话说,也要填报志愿,不是想读哪里,就能满足。至于要如何决定谁读哪里,有的会通过随机派位。

  二、积分规则:

  1、社保:满分48分。

  2、副申请方社保:满分10分。

  3、居住证:满分24分。

  4、房产:满分24分。

  5、社保+居住证在入学区:满分9分。

  6、计划生育:满分5分。

  7、总分:满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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