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00字怎么写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
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他散发着他特别的馨香,影响了几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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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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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3
坐在窗台上,背对着阳光,轻轻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最后一页。“啪”我合上书,闭着眼睛回味着文章中有着满脑鬼点子的淘气包;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淘气儿童;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就是汤姆·索亚。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孩子身上,却闪烁着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
汤姆满脑鬼点子淘气、机智,他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利用自己的小聪明,故作有意思,让他人奉从,还讨得了别人心甘情愿地给他喜爱的小玩意作为酬劳。当汤姆把刷子递给他人的时候故意做出一脸的不愉快,而心里却喜出望外。最后小伙伴们把篱笆墙刷的有好又仔细的时候,汤姆还赢得了波莉姨妈的表扬与喜爱。你难道不觉得这个满脑鬼点子的汤姆,既机智又淘气吗?
在一次对穆夫·波特的审问中,知道事情真相的汤姆·索亚勇敢地站出来,指明事实,不畏凶悍的印尼·乔,揭发了印尼·乔的恶行,让印尼·乔大气不敢出,落荒而逃。在以后的日子中,汤姆与哈克实行着跟踪印尼·乔的计划,一次次失败,但他们克服困难,永不放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与贝琪的野营活动中,在山洞中遇见了印尼·乔,并把他困在了山洞中,为穆夫·波特报了仇,帮助他消灭了这个恶棍,让人们过上了平安、安逸的生活,汤姆在人们心中成为默认了的“小英雄”。
汤姆·索亚虽然鬼点子多、淘气但他却富有同情心、正直,有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有着不同寻常人的智慧;有着与他人截然不同的勇气与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他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汤姆·索亚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触深刻。我们不论做什么事,也都要有一种坚持不懈、奋斗到底的精神,只有坚韧不拔,不轻易气馁,在风雨过后才能看到五彩斑斓的彩虹,才能看到我们付出的回报!而如今,“坚持”这个词会让很多人羞愧不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多少事能坚持到底?有多少人有着这样的毅力?为什么早晨早起运动的人们越来越少?为什么在作业中有着数不清的题空在哪里?为什么总有人“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地做事情?因为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经不住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被生活中的一些小挫折所击倒,一厥不起,灰心丧气,不再坚持。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失败了应该毫不气馁,勇敢地站起来,勇往直前,走一步,再走一步,坚持下去,一定会走向成功的彼岸!
这本小说不仅有扣人心弦、波澜起伏的情节,还蕴含了深刻的哲理,令人回味无穷、终生难忘。这位聪明、调皮、淘气,有着坚持不懈精神的汤姆与一个个惊险、离奇的故事,令人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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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4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
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
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知道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
“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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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5
《三国演义》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章回小说之一。当我读完《三国演义》之后,顿时感到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这本精彩的古典小说的作者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戏曲家——罗贯中,他让《三国演义》艺术地再现了从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到西晋重新统一的历史过程。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中,形象而深刻地描写了当时各个政治集团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军事矛盾和冲突。《三国演义》不仅在国内拥有极为广大的读者群,也受到外国读者的广泛欢迎,产生了世界的影响。
《三国演义》在中国古代民间十分流行。清朝康熙年间,毛纶、毛宗岗父子辨证史事,增删文字,修改成今日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三国演义》。《三国演义》的章回体体制、创作思想、人物形象、艺术风格、艺术手法都对后代各种题材小说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都是美轮美奂、栩栩如生的。各类的人物都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像仁义善良、礼贤下士的刘备,生性多疑、重视人才的曹操,鲁莽粗暴、疾恶如仇的张飞等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让我有所感受的便是忠肝义胆、一身正气的关羽和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
先说说关羽吧,他是东汉末年著名将领,蜀国五虎大将排名第一位,曾以在汜水关前斩华雄,虎牢关前战吕布而闻名天下。关羽降汉不降曹,战败虽降却与曹操约法三章,他身在曹营心在汉,被喻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在得知刘备消息之后,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回到了刘备身边。建安二十四年,关羽水淹曹仁七军,降于禁,斩庞德,威震北方,最终却因为骄傲轻敌,败走麦城,被孙权所杀,终年58岁。
诸葛亮是中国人心目中的智慧化身,他足智多谋,罕逢对手,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人称“卧龙先生”。诸葛亮神机妙算,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忠臣。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这些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都做到了。他的所作所为给后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三国演义》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毛宗岗曾说过:“吾以为三国有三奇,可称三绝:诸葛亮一绝也,关云长一绝也,曹操亦一绝也”。金庸也说过:“在中国的古典小说中,《三国演义》享有崇高的地位,没有任何一部小说比得上,近三百年来,向来称之为‘第一才子书’,或‘第一奇书’”。果然名不虚传,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大开眼界。
《三国演义》精彩纷呈、活灵活现、形象生动……使我永生难忘,里面的奥秘也使我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俗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只有你亲自去读《三国演义》才能体会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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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6
初识《儒林外史》是在看京剧《范进中举》之后。看完之后不觉惊异于作者的独具匠心,却没有领略导作者的真正用心,直到翻开《儒林外史》浏览了整个故事之后。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终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非常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终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是意义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是那些满脑子也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间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写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马上安排起来。甚至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后来因为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因为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写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同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因为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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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名家的读后感10××字怎么写 篇7
如果,你没有在一个星期内,连续丢两份工作;如果你没有手捧高学历,却无人问津,有时候连沙发都没得睡的经历;如果,你没有刚上班,就被上司闲置一旁,被迫忍气吞声的话。那你可比中华篮——林书豪幸运多了。他有着 1米91的身高。哈佛大学毕业的学历。从日常生活来看,他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白马王子,即使论不上总统,也能在华尔街挣大钱。但他偏偏选择了,哈佛大学和黄种人的软档——篮球。从此,他就步入了篮球的殿堂。
你可能会有一番疑问?哈佛这个只培养总统,不培养职业运动员的学府,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奇葩?这可说来话长了:以前呢,林书豪父母是在台湾打拼的,但书豪爸爸酷爱看NBA。于是搬到了美国居住。可书豪真正的篮球梦,发源于他家后院的,那所小篮球场。
从林书豪幼年时期开始,林爸爸便教林家三子怎样打球了。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书豪就对运球、投篮掌握得滚瓜烂熟。而且林代爸爸还为林家三子,放映了很多NBA巨星的绝技,如贾巴尔的天钩,魔术师的长途奔袭,大鸟伯德的界外三他……甚至还把BNA,每支球队的打法和战术,都告诉了他的三个儿子。就这样,热爱篮球这枚种子,在林书豪心中萌发。
很快,林书豪就凭借过硬的球技,闯入民校队了。尽管他对球队贡献巨大,还曾一度被评为北加州最且有价值的青年运动员。但还是在上大学这一关卡住了,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黄种人。在美国人的世界观里,黄种人就是书呆子一个,根本不能到NBA,这个被黑人和白人所垄断的激烈拼抢场所。所以,林书豪只得放弃了心仪的斯坦福。幸亏,哈佛向他伸出枚橄榄枝。
大学毕业后,林书豪在他的篮球梦里,再次受阻——选秀落选,真可谓是祸不单行。可想来想去,他那1米91的身高,中国人的血统,哈佛的书呆子学历,似乎也配得上这样的悲惨后果。
随后,不言放弃、执著的林书豪,找了个东家,叫达拉斯小牛队。尽管他在那里略有起色,但还是被交易到了金州勇土队,之后被裁,最后到了纽约尼克斯,尽管一开始,只是在饮水机旁待命。但皇天不负苦心的人,林书豪蛰伏多年,以精湛的球技,让纽约人一个晚上,为之疯狂。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幻想有朝一日能实现这个梦。可那时候的遐想有谁认真地去履行,认真地去完成了?我想只有1%的人会这样做吧!同样是梦,怎么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是喜欢,一个是热爱,孰轻?孰重?然而,恰恰是那个热爱,化作了沸腾的青春热血。使自己有股份执著、坚强的力量,在胸膛中作崇。就在这个时候,它,已神圣地、光荣地升华为了梦想。林书豪,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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