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
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1
它,有着长生不老之躯;它被载入史册;它,身躯渺小却十分重要;它,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文字”。
早在远古时期,我国就出现了“甲骨文”,起初是被刻在龟壳上的象形文字,后来逐渐演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简体字。
这么多年来,文字以它较小的身躯为人类做着伟大的贡献,可以说是功不可没。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离不开语言文字,说话用,上学用,就连每天的功课也是用文字表达的。
不过,说起文字,我和它还真有点“投缘”呢!
记得我第一次拿笔写字是在3岁时,那时我只会写一些简单的字。例如:大、中、小、你、我、他、水、门……就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再大一点时,我的见识多了,认的字也多了。一到幼儿园放假,我就被妈妈送到姥姥家去,姥姥家出了书之外几乎什么玩具也没有,而妈妈这一送就是一个多月。我无聊之极就只好看书解闷。书中的新鲜事还真不少,我不知不觉就看上瘾了,中午时我读书的最佳时间,因为我知道大家都在午休,没人会打扰我,所以,如果那时你来我家的话,准能看见阳台上,姥姥坐在高椅子上缝衣服,我坐在小椅子上看书的情景。就这样,我爱上了看书。
此后,我更加疯狂的看书。为了当一个称职的书迷,我也是吃了苦头的。
一次,我正在家里看书,妈妈急匆匆地走过来说她有事出去,让我看着米饭锅,到时候就关电源。我嘴上答应的挺好,可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妈妈走后,我仍旧沉迷在小说中,把米饭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了,她一闻到糊味就知道我忘了关电源了,她赶紧去抢救那锅米饭,可还是晚了——米饭早糊了。这件事的后果自然是书被没收了,我被训了一顿。
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变得爱写作了,我开始喜欢将那些娇小、可爱的文字玩弄于手掌之间,我觉得很有成就感。以前,我从书中体会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真谛,可那都是别人的。无论是精神也好,品质也好,都不是我自己领悟出来的。于是,我开始写作,我要把书中的真理变成是我自己的,我要写出自己的文章。
可能是因为读书越来越多的缘故吧,我的写作水平一直在提高。看着从自己笔下写出的一个个文字,一篇篇文章,我都无比自豪。此后,我更是把写作当成是一门艺术,我用写作来陶冶自己的.情操,是自己更高雅。在我的文章里,你读到的全部都是来自我心里的最真挚、也是最真实的语言。我将我的情感毫无保留地投入到文章里,这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文章。
有时候,我觉得一篇好的文章就像一首动听的乐曲,使人陶醉其中,而文字就像那一个个跳跃的音符,组成一支支动听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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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二班的某某某。今天有我来为大家进行国旗下的演讲,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珍爱多彩艺术,陶冶高尚情操。”
王羲之和王献之两父子都是我国历史上鼎鼎有名的书法家,一手好字写得炉火纯青,飘逸娟秀。王献之小时候就体现出了对书法这门艺术的热爱。有一次,王羲之看献之正聚精会神地练习书法,便悄悄走到背后,突然伸手去抽献之手中的毛笔,献之握笔很牢,没被抽掉。父亲很高兴,夸赞道:“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可见小献之对书法的专注。还有一次,羲之的一位朋友让献之在扇子上写字,献之挥笔便写,突然笔落扇上,把字污染了,小献之灵机一动,一只小牛栩栩如生于扇面上。观者无不啧啧称道。小献之的如此成就并不仅仅只是靠着他的天赋,更多方面来自于他对艺术的热爱以及坚持不懈的精神。古来像王献之这样写的一手好字的神童也许并不少,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缺少了像王献之对书法的这种热爱。自然也就不可能像王献之这样与父亲千古流芳。
20xx年5月12日那场震撼全国的大地震中,想必不少同学都听说过那位在地震中失去双腿的女孩李月。一场无情的自然灾害摧毁了这个女孩最美好的梦想——李月被压断的一条腿就这样活生生的被截肢了。可是病床上的小李月却并没有放弃自己想要舞蹈的执着,正是因为这份对艺术不屈不挠的热爱。奥运会上女孩终于在舞台上翩翩起舞。
这场舞蹈,震撼人们的心灵。人们看到的不仅仅是舞蹈,更是一种对情操的高尚陶冶。它不但让人们看到了艺术的绚烂美好,也更让人们体会到了原来可以对艺术这般珍爱。
在艺术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各种各样多姿多彩的艺术文化。这些艺术文化也许是墨香缭绕、刚健端庄的书法;也许是五颜六色、栩栩如生的绘画;也许是或轻盈或奔放的歌舞。这些艺术看似遥远,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公园里老爷爷的以水代墨草书兰亭序。居委会老奶奶的翩翩画扇悠然起舞,路边卖艺人的绘画……虽然不起眼,却也是一种真真切切的艺术,它在无形中陶冶了人们的情操,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了一个更高层次提升的同时,也让人们在学习和工作的劳累中寻找到了一份轻松。
珍爱身边的艺术,陶冶我们的情操。
同学们,何乐而不为,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生活中寻找到那份多姿多彩的艺术,从而陶冶我们的情操。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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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3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只“唐老鸭”工艺品。这只唐老鸭是我爸爸在锡惠公园玩套圈圈的游戏时套到的,它是用石膏做成的\'。它有二个功能,一是用来当摆设,二是用来储蓄。
唐老鸭歪着头,二手叉腰,张着八字腿站立着。它的整个形态逼真,栩栩如生。它的头上戴着一只绿色的海军帽,二只眼晴睁得大大的,嘴巴噘得扁扁的,好像在生气,又好像在点头致意。身上穿着一件陶红背心,胸前还系着一个绿色的领结,显得很神气。脚和底板连接着。它的背上有一个扁扁的洞,钱币就从这个洞里放进去。每当我得到了钱币,总会往它的背上放。
每当我做作业时,我都看看它,它好像在监督我,也好像在问我:“今天的作业做
好了没有?”这时,我会低下头“苦干”。等我做完了作业,我又会去观赏它,这时,它好像在对我微笑,好像在说:“嗯,干得不错。”它天天陪伴着我,所以它成了我的知心朋友,亲密伙伴。
这只唐老鸭又可以储蓄,又可以做工艺品,我喜欢它!更喜欢它那幽默、滑稽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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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4
对美的追求,对情感与逻辑认知的统一,对独特意识形态的见解,这三种元素支配着我对艺术的热爱。这三种元素就如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在我的思想认知构建而成的天空中,将更多光辉洒向四周。
我追求美,首先是因为美给我带来惊喜,它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经常愿意为几个小时徘徊于博物馆或艺术馆中去将艺术品之美理解透彻而放弃周末的一些休闲时光。
我寻求美,其次是因为美给予人以感官与精神的震撼——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神奇与热情,是在深海狂风暴雨的海面之下,沉落的那一片宝藏。
我寻求美,最后是因为美的千姿百态在生命所踏足的每一处角落,目之所及,皆为艺术。这就是我所追求的,虽然它似乎过于理想化,然而最终我还是得到了它。
我以同样的热情寻求着艺术中对情感逻辑认知的统一。我希望了解流动音符之间所传达的感情。我希望知道斑斓色彩如何展现艺术家的感性与理性思维。我试图理解优美文字之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威力。这方面我获得一些成就,然而并不多。
美与对艺术的认知,是那黑暗中的启明星,而对思想的感悟则是光芒更为强烈的海上灯塔了。艺术塑造而成的形象随着时间的流逝、历史的前进,形成的人类意识形态的改变。我渴望真正地去理解,去思考,但是我几乎一无所获,而且我自己也因艺术思想感到迷茫。
这就是我为什么而热爱艺术,因为这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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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5
记得我8岁的时候,我在爷爷家看到了各种字体的书法作品,我羡慕极了,很想学习书法。于是,我变让妈妈送我去书法班学习书法。
于是,我来到了书法班,好多比我小的小朋友都在认真地练习。我也坐下写了起来,我当时马马虎虎地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草草的就写完了,看见其他的小朋友还在那里写,我心想:我写的比你们谁都快。老师看了这篇书法对我说:“你的字写的不合格,回家从写。”我由刚才的兴奋转换为失望。我简直不想学了。
我搭了个脑袋回到家,爸爸问我今天学的怎么样。我把这件事从头到尾地说了一遍。爸爸鼓励我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努力地学,我相信你一定会写一手好字的.”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了书法班。把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认认真真的又写了几遍。不一会儿,老师来了,我把这篇书法递给老师,老师说我写字有了很大的进步,又把我的这篇书法贴到了墙上。
通过这次我学习书法,让我懂得了只有付出才有收获,我一定会“更上一层楼”的。我憧憬着未来的成功与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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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6
我说,在每件事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见解——就像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今天我们要把这个每件事替换成艺术这个词。
我又说,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认为的真正的艺术,其实那只是每个人心中的信仰与图腾而已。
——题记
一年级时,初学写字,张老师捏着我们的手一笔一划的教我们练写字。记得学写一时,张老师说,一字两边都要有顿笔,我谨遵师命,结果把一的顿笔写成了两个大点,张老师哭笑不得的说,李阳的方法是对的,可是顿的稍微大了一点点,如果再缩小些就好了。于是自从那节课以后,我写出的任何一个字就再也没有写出过那么夸张的顿笔,不过一直到四年级下学期,我的字一丁点顿笔都没出现。可以说那节课纯属作废了。
我一年级的书法课成绩一直处在中游阶段,属于老师爱理不理的类型,而且由于我的学习成绩很好,所以老师就更不在意这些了,我也就依然如故。
升入二年级,我的书法课成绩第一次出现危机,原因是那两天作业量有些微多,而那时我还只是个不停磨蹭光阴的小毛头,所以为了能写的快点,我的写字书上开始不断出现笔走龙蛇、龙飞凤舞的潦草字迹,那几天我不止三次的被张老师叫到办公室里喝茶,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一点悔改心的,几天后,作业量因为马上放五一假而刷刷往下降,于是我的书法成绩也成为反比例咻咻向上涨。直到有一天张老师眉开眼笑的把我唤到讲台上,面对全班学生大加表扬我的书法,我却不知为何心里有些别扭,似乎是因为张老师把在办公室里批评我的事无声抖露出来的缘故。
我二年级的书法课成绩一度飚升至人生巅峰,我天天看着自己的字都乐的不得了,嘎嘎嘎的笑,实在和傻子有些志同道合。
本来以为自己将来还会有幸当个书法家、鉴赏家什么的,无奈三年级杨老师的出现实在给了我极大的打击。杨老师确实无愧于全校老师中的书法大王,写出来的字漂亮的没法形容,有时我看着看着都会有些惭愧。而正因为这个原因,杨老师也希望我们能够继承她老人家的意志,字也写的漂漂亮亮的,于是杨老师平时的书法作业极其得多,我在前文已经说过,我的书法成绩和作业量是呈反比例的,作业多了,我的字体便开始松松垮垮、歪歪扭扭,比刘阿斗还扶不起来,以至于三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作文分竟然只得27分,而在期末复习时这篇作文却被杨老师誉为有可能得满分的作文。于是我问杨老师,这是为什么。杨老师一副你应该知道的样子说,有一大部分是老师给你扣的书法分啊!我愕然无语。
三年级确实是我书法课的绝对低谷,正所谓飘的越高,摔的越惨,那时我一遇到书法作业就头痛——噢,倒霉,又要得良等级了!
四年级开始了,我的字继续堕落下去,很多时候都会被愤怒的杨老师叫到前台批评一通,说什么李阳你什么都好,就是写字太难看了,你要多多练习云云。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经历中发现,把脸斜趴在桌子上,写出来的字在趴着看时是很工整的,于是为了追求自我感觉良好,我整个四年级下学期的字都是那么写的`,后来体检时我惊奇的发现,原来0.8的作业竟然猛降到了0.4,为了自己的一时得意而不要了好视力实在是不值得,可已经养成了那个习惯,我一时也没法改掉。
四年级的书法只是三年级的升级版而已,三年级时是很烂很难看,四年级则是永远无法超越的最烂最难看。
不知是开窍了还是怎么的,五年级上学期自从我发了一次高烧后,字就开始写的如同印刷体一样方方正正,虽说不算十分好看但也是拿得出手的。(难道是因为高烧烧出了脑细胞?)从此我再也不盖着自己的作业本了,而且接二连三的有同学和老师说,李阳你的字看起来变的比较好看了哎,怎么练的?不过像董昊(我班大队委,因学习比我烂而且目前字也变的比我难看了而嫉妒我)啊,刘世达(全班写字最粗糙的男生)啊这类人还是不认同我,我着实希望他们能够心服口服——就像鸣人希望村里人能够认同他的实力一样。
可以说五年级是我人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点,我有时还在想,如果我没有发那一次高烧呢?那我的字会变的怎么样?不过事实就是事实,我的字进步了。
期末考试前,杨老师说,李阳你知道我每年都要布置练字帖的作业的,你每年都练庞中华的字,我不认可他的书法,你比较适合练顾仲安的字帖。我说,杨老师我知道了,我一定要趁热打铁、把字练好。于是,我遵守了诺言,整个寒假我都在认认真真的练习顾仲安的字,现在寒假马上就要结束了,我的字很接近顾仲安的字了,现在我已经以我的字为一种自豪了。我想,寒假以后,我很可能会让杨老师大吃一惊呢!呵呵。不过我也真的应该好好谢谢杨老师啊,我能练出这么好的字还都要归功于她呢!
整个寒假都是我的练字时间,我很期待寒假后我的字能够再进步,超越昨天的自己。
文章写完了,恍然间,我似乎看见了许多景象
迪达拉在那里高喊着,艺术乃爆炸也,艺术即爆炸也!嗯!
蝎指着自己操纵的所有傀儡说,永恒的艺术才是真正的艺术。
我豁然开朗,那一刹那间,我已然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的真正的艺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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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7
人活一生,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个清晨,清晨的露珠,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清晨的新鲜空气。光阴荏苒,时间飞逝。细想起来,真正让人记住的清晨恐怕是微乎其微。多数的时候,我们不是纠缠在昨夜的梦魇,就是在睡眼惺忪的散漫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里,为此我们很容易忽略周围发生的事情。
我注意一个清晨,这得感谢一只鸟。如果不是它,我也许会和别人一样,让许多有意义的早晨从自己的日子里悄悄溜走。
那天的清晨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一切的一切依然是毫无异象。晨曦初露,风涌云杉,那只养在笼子里面的相思鸟象时钟一样,准时的开始报晓的歌唱。最初的时候,我只是以为它为了排遣孤独和寂寞,随随便便的在歌唱,象人们闲来无事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的用歌声来打发时光,后来听它唱久了,我才恍然发现这只相思鸟,其实唱的是一首情歌。因为它只要一开始歌唱,窗外的树枝上就会飞来几只美丽的鸟儿,你在唱来,它在合。将一个原本毫无生趣的早晨,歌颂得韵感悠悠,春心迷乱。
在我看来,这只相思鸟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情歌王子。它的歌唱艺术,远比那些在舞台上扭妮作态、无病呻吟的红歌星要高超精湛许多。相思鸟是一个实力派的歌唱家,它的声音来自深谷的松涛,野花的呢喃,悬崖上的飞泉,也来自旷野的风、天上的云。而它饱含的深情,是对爱情的呼唤,对万物生灵的赞美,对大自然的无限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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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艺术的故事 篇8
我有许多喜欢的工艺品,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笔筒。
这个笔筒是我过八岁生日的时候叔叔送给我的礼物,虽然这笔筒不怎么引人注目,但它的雕刻非常地细致。它主体就像一座小房子,它有窗子,窗子上面还有一只小龙猫,龙猫手上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仔细看你还会觉得那只龙猫在翻着书呢!如此栩栩如的景象实在是少见。这个笔筒还连接着一盏吊灯,虽然不亮,但看上去,隔着下面的小孔你会感觉吊灯隐隐约约正亮着,而且还能够移动。
我常常静静地看着这个笔筒。感觉自己好像来到了房子前站在门口,我轻轻地敲门,“咚咚”龙猫听见了便来打开门让我进去。我走进屋子,它给我倒了一杯茶,我环顾四周,看到一本书放在桌上,四周都有书柜,书柜上排放着一本本整齐的书,像是去春游排着队的小朋友们一样。并且上面标着个小字,有小说,名著,童话……我拿起那杯茶和龙猫一起静静地,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妈妈叫醒了,让我去吃饭。我才如梦初醒。这笔筒不仅可以装笔,还给我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每当无聊的时候,我都会看着这个笔筒,然后拿起一本书和龙猫一起细细品读。
我爱我的笔筒,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陪我走过五年,并且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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