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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

时间: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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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认定的三个要件 篇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逃逸:1、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2、认为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3、有酒驾和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仍不听候处理;4、把受害人送院后,没报案且无故离院;5、把受害人送院后,留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6、在接受调查期逃逸;7、离开现场后不承认曾因其原因导致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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