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集锦9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1
该书的作者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便出自费先生之口。而谈及本书的内容,其主要源自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的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在结构上该书并非长篇大论,而只是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来阐述观点,总体来看,该书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对这种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由于该书篇章较多,笔者只选取印象较深的三章进行介绍。
“差序格局”一章中费先生前无古人的提出“差序”这一社会格局概念,其核心观点可以比喻为以下论述: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啦。”这种提法既肯定了个人本位,也形象点出了社会关系的亲疏和延伸,其实往小了说,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键和待人接物之道也大概如此,也即“推己及人”。
“礼治秩序”一章中对法治和人治做了经典解读。作者提出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与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上。这种阐释可谓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于公众理解依法治国很有意义。但是,乡土社会构成比较特殊,其既非人治也非法治,费先生将其归纳为“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其不同于法,法律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而礼却是靠传统也即累积的经验来维持。在当代中国,乡土农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而伦理秩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送法下乡必须植根于农村的文化土壤,借鉴合理成分进行接地气的改革。
“无讼”一章中主要对“乡土之诉”做了独特解读。作者指出把诉讼推行到乡土社会在理论上是好现象,可以使中国走上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但在事实上,依着现行法判决,时常和地方传统不合,因为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里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刑法条文或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是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样才不至于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先发生。
伴随着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进,大家显然能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巨大变化,可是,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烙在文化中,不易改变。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非时代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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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2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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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3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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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4
读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减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他们要办事也就成。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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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5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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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6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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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7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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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8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也只有发生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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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摘抄 篇9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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