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
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1
一、摘瓜不算偷。
《故乡》中少年闰土跟“我”谈他夏夜和爹一起管西瓜时说“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原来,他们管的只是“獾猪、刺猬、猹”。由这里可见摘瓜解渴不算偷在当时当地是普遍如此,这反映了昔日故乡人民群众善良淳朴、热情好客的淳厚民风,衬托出记忆中故乡的美丽可爱。这段借少年闰土之口说出的话与二十多年后亲眼见到杨二嫂等女人到“我”家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等等顺手牵羊、明偷暗抢的丑陋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进一步反衬出现实生活中农村破产、劳动人民痛苦的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关系。
二、先偷自家豆。
在《社戏》一文中,几个乡间小友设法陪我去看戏,夜归途中大家决定偷一点豆子来煮吃。双喜问偷谁家的时,阿发非常爽快地说:“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偷”,《辞海》意指“背着人做事”,阿发甘心冒着被娘知道“要哭骂”的危险,主动请偷自家豆,正反映了农村少年的热情天真、淳朴善良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品格。
三、偷豆得赠豆。
《社戏》中小伙伴们偷豆吃,“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他们曾担心,“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但后文并未写到挨骂,显然是没有骂;他们曾顾虑用了细心的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会被知道并挨骂,但第二天“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他们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六一公公的反应,一是嗔网怪:“偷了豆,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委婉而又亲切的语气中带着惋惜,又饱含着宽厚、仁慈和善良;二是肯定:既然是请客,“这是应该的。”对“偷”的肯定其实是源于对小客人的尊重,这与开头“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相照应,体现了周围群众热情好客的淳朴风尚;三是询问:豆可中吃?体现出对客人而非豆子的关心;四是夸赞:读过书的人才识货。在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小村庄里,他们处处流露出对读书人的敬慕和尊重;五是赠豆:这显然是对小客人称豆子“中吃”“感激”之余最高的奖赏,其质朴、善良、纯真的性情跃然纸上。为什么几个大人都没有骂呢?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孩子们这样做不是为偷而偷,而是为请客而偷,不骂体现出对小客人的尊重。为什么作者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难道偷来的才好吃吗?自然不是,而是因为在看戏、偷豆过程中,“我”处处体会到了农家孩子天真活泼、热情能干的优秀品质,体会到他们与“我”之间产生的纯真、亲密、友好关系,以及当地人民那种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也正因为如此,那场并不精彩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夜戏到文章末尾作者却强调成“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四、没偷反被诬。
《故乡》中忠厚老实得迟钝、麻木的中年闰土竟被豆腐西施杨二嫂诬陷。杨二嫂“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老实巴交的闰土当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主人“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他根本不必将东西偷藏在灰堆里,尽可大大方方地拿走。但不知道内情的杨二嫂对他的诬陷却深刻地揭示出现实生活中像闰土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但受着“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侵扰、折磨,甚至还受到周围那些与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杨二嫂们欺负、侮辱的残酷事实,作者借此对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的关系进一步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五、明偷受宽容。
“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她来干什么?用母亲的话说,杨二嫂等一些女人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有何为证?有她亲口所说:“迅哥们,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一个“拿”而非“买”,可见来者之意不在买。有“我”亲眼所见:她一面“絮絮的说”,一面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有“我”亲耳所闻:她“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在诬陷是闰土藏的之后,“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对于这样一个强拿硬要、明偷暗抢、自私自利的杨二嫂,迅哥一家却既没有当面揭穿她的把戏,也没有将她绳之以法,更没有像丁举人
对孔乙已那样打断她的腿。这种极度的宽容,显然寄寓了“我”对劳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的悲惨遭遇深切的同情。
六、窃书不算偷。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孔乙己》中身为读书人的孔乙己荒唐而又可笑的观点。读书人偷东西本来是比杨二嫂之流更为可耻的行为,但孔乙己却是非常认真的、发自内心的不以为耻,以至于与人争辩时“涨红了脸,额
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灵魂已经被科举制度毒害得扭曲、变形、麻木的孔乙己固执地认为读书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所做的事当然比那些粗俗的短衣帮高雅,因而狡辩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这显然代表了当时孔乙己之类没落文人的普遍心态,但麻木不仁的`孔乙己们哪里知道这种思想恰恰是造成他们悲剧的根源。
七、因偷被打残。
农民对于走路的人摘瓜解渴、小孩子偷豆“请客”不当作偷,是因为那里民风淳厚,人们热情好客;迅哥儿对于杨二嫂的明偷暗拿予以宽容,是正在追求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对农民给予的哀怜的同情。但时时自命清高,处处自以为高人一等,以至于一厢情愿地始终认为“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偷的是何家的书、丁举人家的东西。何、丁之流,是通过科举考试爬到农村上流社会的读书人,他们有了一定的权势,就有了作威作福的资本,在老百姓的眼里,这才是真正的高人一等的。“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他们怎么会有迅哥儿那样的同情心呢?但孔乙己偏偏死抱着“窃书不算偷”的信条,竟去“窃”他们的东西,结果终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读书人任意毒打读书人,这一悲惨的结局是对孔乙己可笑观点的极大和极残酷的讽刺,它不仅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关系,尤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下读书人成则可以私设公堂、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败则只能穷困潦倒、任人欺凌的残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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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2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冰心的魅力,也许从那时候起,她的作品不断地影响着我,给予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
假日里,妈妈见我除了写作业还是写作业,便选了一本《冰心作品精选》给我放松心情,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我只要看到冰心写的书,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之后便开始了不见天日的阅读。
这本书凝聚了冰心作品的精华,描绘了她的生活经历,书中的每一字每一名都构成了栩栩如生的画面,显得质朴而生动,美丽而淡雅。
热爱文学的冰心常回忆自己的童年,充满几分情趣,同时还夹杂着几分忧愁、痛苦。儿时的冰心是一个英武的小军人,在她的身上完全找不到女孩子的娇贵,即使回到了故乡,换上女装,遗留在她现在生活中的,只是矫健的性质。每当读到这里,总觉得身临其境,看见冰心骑着骏马在平野上任意驰骋,自己也多么想横刀跃马呀!
冰心的笔常常停滞在那变幻无常的大海身上,就连和弟弟之间聊天,焦点也是离不开海。我常想,这不是另一个我吗?每当离开依依不舍的大海,脑海里总是不时出现它那美丽的身影、那汹涌澎湃的声音。
怀着一种亲近的感觉,继续往下读,这时才知,冰心的生活大多被痛苦、悲哀所占领,那寥寥无几的欢乐竟是那不起眼的花草树木赐予的,心中不禁打了个寒颤,如此完美无瑕的人怎是如此多愁善感呢?
合上这本书,闭上眼睛,不禁想起过去的往事一件接着一件浮现在脑海里;睁开眼睛,如同又走过一回童年往事,如冰心所说,这简直是一场梦;是啊!转眼间已过去了13年,看着渐渐变老的母亲,心里不禁一怔,我已经13岁了。仔细回忆过去的一点一滴,受到伤害的我总是得到母亲的安慰;被同学嘲笑时,有母亲的怀抱;对所期望的成功却没有得到时,有母亲的支持;考试失利时,有母亲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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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3
昨天,我读了《莫泊桑拜师》这篇文章后,被文章深深吸引住了,因为莫泊桑所做的一举一动感动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莫泊桑从小酷爱写作,但他是总觉得自己的没有什么特色,于是他决定去拜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为师,在福楼拜一点一滴认真的指导下,莫泊桑仔细观察,用心揣摩,积累了许多素材,终于写出了不少有世界影响的名著。
福楼拜还告诉莫泊桑“对于你所写的东西,光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和没有写过的特点。如果你要描写一堆篝火或一株绿树,就要努力去发现他们和其他的篝火、其他的树木不同的地方,你发现了这些特点,就要善于把他们写下来。今后,当你走进一个工厂的时候,就描写这个厂的守门人,用画家的那种手法把守门人的身材、姿态、面貌、衣着及全部精神、本质全都表现出来,让我看了以后,不至于把他和农民、马车夫或其他任何守门人混同起来。”
而我呢,平时阅读量很窄,对喜欢看的书,一目十行粗粗的看,对不感兴趣的书,不屑一顾,写总觉得没有内容写,不善于动脑筋去观察周围的人或事物,写出的干巴巴,像白开水一样无味,看来,我这种学习方法需要改进一下了。从今往后,我要向莫泊桑学习,学习他那种对写作勤奋努力,锲而不舍的精神,改掉自己粗心大意,马马虎虎的学习态度,长大后争取成为一位名扬四海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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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4
这次我在书店一直想该找一本书什么样的书呢?结果就看到冰心的作品,
我不知道我确实领会了多少冰心所作的作品中的心情和怀想,但我已满足于她的文字给我宁静的`心境。
于是我就一幅幅现实“清美”的图画已让我迷恋,加之那微微的一笑,更让我神往,这就是冰心笔下的《笑》。在一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有着圣洁的天使、可爱的孩子,聪明的妇人,还有她们独特、唯美的笑。
《笑》表现了人间那温馨而有无须回报的爱。冰心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幅好似人间仙境的图画,又展现了三个充满爱意的笑。我想那不止是人间乐土,更是爱的家园,在那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发自内心的对他人、对生活的爱。也许,这就是作者所要真正展现给我们那发自内心、通过微微一笑的爱吧!
笑究竟是什么?是独特而又平凡的笑,它给人带来“春风般温暖”,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验,你会发现那温馨而又无须回报的爱。让我们用爱去对待每一个,让我们用爱意去温暖每一个人心里,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爱的世界。
笑是一种快乐的表情。那安琪儿的笑,那小孩儿的笑,那老妇人的笑,是那么纯正,那么美好,那么友善,她们的笑不仅打动了冰心,更打动了我的心。那种笑,是表情,也是快乐,在平凡而又简单的生活中,她们却充满快乐,这种快乐溢于言表,这微微一笑,让生活在快节奏中城市的我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和谐与温馨。她们的笑是那么清纯,让人为之一振。
笑是一段美妙的音乐。虽然很短,却令人刻骨铭心。那抱着花儿、扬着翅儿、赤着脚儿、微微一笑,就好像是动人的音符,串连在一起,成为一段音乐。音乐给人以享受,而笑也给人享受,快节奏生活中的我们,浮躁、紧张,这微微一笑让我们放松了心情,能够静下心,享受生活中的乐趣。这笑是那么自然,让人难以置信。
笑是一种唯美的爱。三个微笑,笑容相似,神韵相同,让我们深切体会到了暖暖的爱意。世界并非如此冰冷,只是我们难以发现爱,而这微微一笑,表现了生活中那温馨而又无须回报的爱。这笑是那么平凡,让人惊讶。也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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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5
冰心是少年儿童文学作家,今年暑假,我也阅读了一本她写的书。这本书与别的书不太一样,它是由散文,诗歌,小说等聚集在一块儿组成的。因为每一篇的篇幅都不是很长,所以我很爱读。也因此,渐渐地我发现了冰心奶奶写的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爱。她爱蓝天大海,爱河流山川,爱花草树木……更爱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因为在她的眼里除了宇宙,孩子就是最美好的。在她的文章中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在她的世界中处处都有爱的身影。
“母亲啊,你的头发披在你的肩上,这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这首小诗虽不长但却歌颂了母爱。父母生下了我们,培育我们,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我们每一个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爱我们,关心我们。在我们顺利时,给我们忠告;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们帮助;在我们失败时,给我们鼓励;就在我们快乐的时候,他们比我们还开心;我们哭泣时,他们比我们还要伤心;我们生病时,他们比我们着急,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们。
就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叫《我的母亲》。在“我”的家中,母亲生了六个儿子,前两个生下来后夭折了,母亲便希望接下来的我能是个女娃,这样可以照顾后面的孩子。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还是个男孩。但是母亲还是尽心尽力地教育照顾“我”。妈妈是个贤妻良母,她有自知之明,不喜欢和别人一样的东西,很喜欢政治,更爱读书看报,而且对感情也有不一样的看法,真是个“全才”呢!又会劳动,又会读书看报,真是让人不得不佩服呀!
我的妈妈可没人家那么有学问,但是她也是个贤妻良母。白天,她在外面跑出租,晚上回来要做饭,洗碗,洗衣服,拖地……这些活,除了生病,从未停过。
可是我又想起了一个更感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三袋米》。它述说了一个母亲讨饭给儿子上学的事。这个家庭在儿子上小学时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变得特穷。儿子上高中时,母亲得了风湿,不能再干活了,但是学校要求每月得交30斤大米给食堂。每个月她都将30斤的大米交给学校,但全都是每种一点每种一点混在一块儿的。当第三个月时,这儿的厨师熊师傅见母亲每次都这样,生气地责备起来。母亲这才告诉他这些米是讨饭讨来的。但母亲和大家还是在儿子面前保密了这件事。就这样,母亲讨饭让儿子考上了清华大学。
如果问我人世间什么爱最伟大,我会斩钉截铁地说:是不求回报的母爱。
《繁星》《春水》读后感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的《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总的来说,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也是最辉煌的地方.
一是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母爱是"爱的哲理"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母爱的歌颂,在《繁星》《春水》里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可以说,正是对母爱的深情赞颂,奠定了这两部作品深沉细腻的感情基调.童真在诗人眼力,是充满纯真的人间最美的世界,可谁说不是呢?
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赞颂.人类来自自然,归与自然,人与自然是和谐一致的.
她的一首诗是这样写的: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有一次极乐的应件/我至诚地求着/我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舟里/小舟在大海里/
这首诗把对母亲的歌颂,对童真的呼唤,对自然的咏叹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营造出一个至善至美的世界,感情诚挚深沉,语言清新典雅,给人以无穷的回味与启迪.
三是对人生的思念和感悟,我们称这部分为"哲理诗".
在艺术上,《繁星》《春水》兼采中国古典诗词和泰戈尔哲理小诗之长,善于捕捉刹那间的灵感,以三言两语抒写内心的感受和思考,形式短小而意味深长.特别是在语言上,清新淡雅而晶莹透丽,明白而又情韵悠长,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繁星》《春水》读后感
第一次认识冰心是在小学低年级课文《三寄小读者》中,冰心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和蔼可亲,一心为孩子们创作的老奶奶.初中时,我再一次在(《繁星》《春水》提要)中读到冰心的作品,使我对冰心有了认识.我被她那生动、优美的文字深深的文字吸引住.
终于,我在暑假时买到了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我拿到刚买的书,兴奋不已.
冰心的这两本诗集是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母亲是大写的“人”,母爱是崇高,无私的爱。“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有躲到你怀里。/”
冰心的心中永远有一颗童真的心,正是因为有这可童真的心才能写出孩子们喜欢的文章。她认为“可爱的,除了宇宙,最可爱的只有孩子,和他说话不必思索,态度不必矜持,抬起来开玩笑,低下来弄水……”“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唱出了童年的纯真和美好,表现了诗人对真、善、美的崇仰和追求。
《繁星》、《春水》里歌咏自然的诗篇,在描绘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了诗人独特的审美情趣: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
冰心的小诗不仅表达了爱的哲学,更反映了诗人对生活的理解,它是黑暗的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有一些小诗表现了诗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吧,/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
通过这本书,使我感到了童年的美好,母爱的伟大,自然的千变万化.
繁星·春水的表达的主要内容总结在一起莫过于是 母爱·童真·自然
读了《繁星》《春水》有感
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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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6
我看过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叶圣陶童话集》,这本书我感觉特别好看,虽然这本是一本童话集,里面都是童话,但是里面的童话如果你能细细品读就知道里面蕴含了许许多多的哲理。
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玫瑰和金鱼》这一文,这一文中玫瑰和金鱼都以为自家主人对自己好就是爱自己,可从来没想过自家主人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好,在这一文其中桑树劝玫瑰不要以为人类对自己好就是爱自己,人类是想利用自己来满足他们的要求。桑树对玫瑰说:“是个小孩子,没有经过什么事情,难怪你不信我的话。我经历了许多世事。从我的经历,老实告诉你,你说的全是痴话。让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吧。我和你一样,受人家栽培,受人家灌溉。我抽出挺长的枝条,发出又肥又绿的叶子,在园林里也算是极快乐极得意的一个。照你的意思,人家这样爱护我,单只为了爱我。谁知道完全不对,人家并不曾爱我,只因为我的叶子有用,可以喂他们的蚕,所以他们肯那么费力。现在我老了,我的叶子又薄又小,他们用不着了,他们就不来理我了。小孩子,我告诉你,世界上没有不望报酬的赏赐,也没有单只为了爱的爱护。”
在这棵桑树说的话中我能体会到:如果一个人千般万般的照顾你,你不要误解成是爱你,有可能是利用你来满足自己的需要需求,不过有可能一个人千般万般的照顾你真的是爱你,可是这样的人寥寥无几,甚至10个人里面有9个人都是利用你,剩下那一个有可能对你是真心的,可是也有可能是爱你可对你不真心,所以你不要吧千般万般的爱护你误以为是爱,这样你有可能犯下很大的错误。
文中还有一条鱼,也是和上面的玫瑰一样,把主人无微不至的关心当成是爱,一只绵羊劝他说:“你还是个小东西,事情经得太少了,难怪你不服气。我经历了许多世事。从我的经历,老实告诉你,你说的全是痴话。让我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吧。我和你一样,受人家饲养,受人家爱护。我有过绿草平铺的院子,也有过暖和的清洁的屋子,在牧场上也算是极舒服极满意的一个。照你的意思,人家这样爱护我,单只为了爱我。谁知道完全不对!人家并不曾爱我,只因为我的乳汁有用,可以喂他们的孩子,所以他们肯那么费心。现在我老了,我没有乳汁供给他们的孩子了,他们就不管我了。小东西,我告诉你,世界上没有不望报酬的赏赐,也没有单只为了爱的爱护。”而这玫瑰和金鱼都犯下了一样的错,之后玫瑰和金鱼的下场都是一样的残忍,都被人丢弃,而且丢弃在那又脏又臭的垃圾堆里,这时它俩已经奄奄一息,这时的它们己经知道自己错了……
我读完这篇之后我替玫瑰和金鱼感到惋惜,虽然它们最后已经知道自己错了,可是已经晚了,因为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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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7
记得第一次读老舍的《断魂枪》是在小学,一齐阅读的还有《微神》,比之,吾更爱《断魂枪》矣!那时的知识储备不多,只能用欣赏记叙文的方法使自己陶醉其间,届时已爱看武侠剧目,自然对拳脚功夫不错的孙老者抱有好感,即便是沙子龙最后站在夜静人稀的自家院子一气把六十四枪刺完,我也依然对他能否打败孙老者产生怀疑。年少的我们都喜争强好胜,但这一直都没影响我对该篇文章的喜爱,来来回回读了不下几十遍。到了中学,有幸在课堂上倾听老师对《断魂枪》的讲解,他分析了艺术构思的精度,思想挖掘的深度,语言运用的纯熟,还说《断魂枪》最后的“不传!不传!”是表达了中国千年来文化传承的真是写照。当时的我若有所思。
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在于它经得起时间的磨练。时则今日,又见“故人”,《断魂枪》还是安然躺在课本里,不禁有一丝欣慰的笑意。再观起首那行熟悉的字句“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以前我这么想过,现在我懂得了。”想起从前自己一度以为的“玩世不恭”,哑然失笑。
“沙子龙的镳局已改成客栈”。在社会变迁面前,我们是何等的无奈,还记得《子夜》里的吴老太爷吗?不管他是不是具活僵尸,总之他受不了时代的变迁。受不了,也不必承受了,于是他撒手西去了。这是明智的,至少让企图一直封存着自己的世界得逞了。沙子龙比吴老太爷年轻,也许还没有封存自己的勇气。就算是“炮声压下去马来与印度野林中的虎啸”;就算是“失去了国土,自由与权利”;就算是古老的中国也“有了火车呀,穿坟过墓的破坏着风水”;就算是“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名声”,沙子龙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就算是沙子龙的世界也已被狂风吹了走。他,沙子龙也还是要顺着这改变的社会环境活下去的。自然,镳局是没法使他活下去了,有了热的枪口,还需要冰冷的长矛吗?好在沙子龙是西北一带的“神枪沙子龙”,比不得他那些徒弟们,至少还撑起个客栈而不用到庙会上去卖艺,不用“踢两趟腿,练套家伙,翻几个跟头,附带着卖点大力丸,混个三吊两吊的”,也不用去“弄框果子,或挑些毛豆角,赶早在街上论斤吆喝出去。”如此这般,沙子龙也失去了“活动”的机会,身上放了肉了。与他的徒弟王三胜“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形成了对比。这是因为他的徒弟们尚且可以在大白日头底下“露露脸,走会捧场”,而他至多“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那个变更的社会,沙子龙的棱角渐渐被融化了,他变得圆滑世故。以至于对孙老者的求教表现出几番的推托,先是沏茶,尔后又邀孙老者吃饭,又“从桌子上拿起缎子榙裢”装上鼻烟壶与钱,挂在腰上,在孙老者执着的提出要练习“五虎断魂枪”时,他也是用“早忘净了!早忘净了!”来搪塞,但不会忘记留孙老者“住几天,逛逛,临走,多少送点盘缠。”现在的沙子龙已不是那个“利落、短瘦、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了,怎么与“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的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的孙老者相比?沙子龙彻底放弃了枪与枪法吗?
不!容易看出他还是十二分的热爱枪的。从徒弟王三胜对他肯定的了解,“他知道枪字在老师心中有多大分量。”倒沙子龙自己对枪以及枪法的不能割舍,文章末有“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然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着当年的野店荒林的威风”,这句堪称点睛之作,更加重了沙子龙爱xxx量,这些都是沙子龙爱枪的铁证啊!但他的爱却又何其的隐忍。只能在夜深人静,关紧他的门窗,才能释放一些些。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争光显胜了;是那枪真的淘汰了?看起来好像是沙子龙顺应了时代,理所当然的不再张扬他的武功了,但只是不可自拔的对那套枪产生无比的眷恋,摸摸这凉、滑、硬的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只是自己在漆黑的夜里操枪,仿佛在黑暗里宣泄了自己对过去世界的留恋。尽管尽量去适应,却依旧表现出对时代变化的一种消极漠然的态度,只是外表学的像罢了。
“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徒弟们对他的吹捧,那是徒弟们的事,甚至于当孙老者说“教徒弟不易”时,沙子龙的回答竟是“我没收过徒弟”。他不承认他收过徒弟?也不尽然,毕竟是江湖中人,只是换了一种承认的方式——“没钱,上沙老师那里去求。沙老师不含糊,多少不拘,不让他们空着手走”;“可是,为打架或献技去讨教一个招数,或是请给说个对子——什么空手夺刀,或虎头钩进枪”沙子龙便是“教什么?拿开水浇吧!”一句马虎过去。他是真不教?也许是时候不对吧!然而对于他所谓“对”的时候怕是一去不复返了。所以他才会如此决绝的说“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如棺材,一齐如棺材!”所以,“大家谁也不再为沙子龙吹腾;反之,他们说沙子龙栽了跟头,不敢和个老头儿动手;那个老头子一脚能踢死个牛(之前,他们也是这么吹捧沙子龙的)”。所以,“神枪沙子龙”慢慢地似乎被人们忘了。只有那叹气声,那模糊的图影——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那微笑里伴着“不传!不传!”渺渺然缠绕着这个世界!
深推全文,这不是一部在市井日常生活中书写中国文化命运的作品吗?沙子龙以及他那套枪法不就是古老的中国文化历经千年的磨砺,完善、系统而又精粹的象征吗?世界上没有一种文化能像中国文化一样历尽沧桑而不中断,枪法的成熟不就是代表了文化更是到了熟透了的地步吗?然而,由古老的农业文明步入现代的工业文明,当时的中国的确面临着挑战。可以看出文章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帝国主义用洋枪洋炮打开古老中国的大门。素来闭关锁国,老大自居的中国迅速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资本主义的狂风震撼了古老中国的传统生活与传统文明,“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从哲学上考究,文化的产生其实就是关于人类产生的探索,因而要讲述文化命运必然的就要讲述人的命运。
《断魂枪》这篇文章通过对沙子龙个人的命运描述,折射出在历史动荡时期,文化嬗变时期,作为中国文化承载者的复杂心态。全篇作者运用了白描,肖像,动作,语言等描写,传神的刻画出沙子龙,孙老者与王三胜这三个不同的人物形象。那支贯穿全文的“枪”,以及那套绝世的“枪法”都被作者糅合进中华传统文化、儒、释、道以及民间正说。与鲁迅“意在建立以西方文化价值观为核心的新文化”不同,老舍的主张是“建立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而中国古代那种父传子,子传孙的世代相传的文化传承模式却为文化的传承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虽然,沙子龙是微笑着飘出“不传!不传!”这四个字,却阻断了一个民族对于文化的分享与继承。这篇《断魂枪》的创作怕也掺进了作者的惋惜之泪吧!与我们一样,相信不论作者还是读者都希望看到那套绝世的“五虎断魂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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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8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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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9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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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篇10
我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小女孩,所以,从小到大读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幼时读的世界童话大师,丹麦作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白雪公主》、《丑小鸭》、《灰姑娘》……前段时间读的著名作家秦文君写的《女生贾梅》、《逃逃》、……。还有近期才开始读的《小丫林晓梅》。从我看过的这几本书里,你大概就知道了我是一个爱好看哪种书的女孩。没错,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好看小说书和童话书,最讨厌看历史名著和百科知识系列的书的女孩。可前不久,张老师却安排我们读一些科普书,这可烦倒了我!放学以后,经过几小时的挑选,我终于决定买《昆虫记》!回到家里,原本是带着无奈的心情读《昆虫记》的,没想到读了以后,我一下子就被书中的内容给吸引了。
《昆虫记》这篇著作是法国著名困中加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才完成的。这本书里介绍了毛虫、蝉、鞋子、蟑螂等几十种昆虫。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蝎子《白蝎自杀之谜》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读了这一节,我不禁思绪万千: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愿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况,自杀都是一种胆怯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美好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小小的生命,那我们就应该勇敢地面对苦难,珍惜生命,也回报他人。在电视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因为某种原因自杀了,著名艺人张国荣也在多年前跳楼了。我认为,这些人简直还没有一个小蝎子勇敢。由此,我曾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我就是一个例子。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去问同学答案,这应该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我们应该学习蝎子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
啊!真没想到,我竟然被一本科普系列的书给吸引了。我认为,我读了这一本《昆虫记》,简直比读好几本童话书和小说书要强的多。以后,我要听老师的话,多读读历史名著,也许还会有一些不小的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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