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选2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xx区已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实施《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政发〔20xx〕18号,为积极贯彻落实禁放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特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做禁放新规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灯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新规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新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新规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市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xx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x月xx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3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xx物业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阳台及天台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为尊重地方风俗习惯,我司将设置指定区域方便业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统一到小区门口外指定区域进行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x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的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5
新春佳节,居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为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节期间(x月xx日至x月x日),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全市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4、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确保禁燃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以下地点是禁燃区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
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
⑤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
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
⑦居民住宅小区;
让我们勇下决心,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从身边事做起,杜绝烟花爆竹,保护环境,净化家园,为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6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7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8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9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要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组织力量逐一排查,特别是对原取证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查清全市烟花爆竹存量底数,并对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建好台账。
二、强化处置。
各县市区排查收缴的烟花爆竹,在有效期内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外销或返厂,已过有效期的、非法运输销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销毁。
三、严格执法。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全市异地过筛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细化措施。
临近春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销售燃放重点人群,紧紧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陵园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头,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确保实现“零燃放”“零炮声”。
五、严格问责。
春节前,凡主动退回、消除隐患者,一律从宽处理,乃至不处罚。春节期间,凡被动被查者,对负有管理职责的,一律通报市纪委监委,依纪规追责。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0
尊敬的各位居民朋友们,
我们很高兴向大家倡议,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从现在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破坏城市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如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火灾隐患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的社区、乡村都将严格限制这一行为。具体范围如下:
第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第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第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第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第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第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第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第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作为居民,我们要成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做到“零燃放”。“零燃放”不仅是我们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我们家人、朋友负责的表现。同时,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人们说不,发挥自己的影响力。
对于那些已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我们要坚决反对他们,必要时要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
此外,作为监护人,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让他们了解其影响,并在生活中实践这些规定。我们也希望酒店、宾馆经营者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能够提前告知顾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劝阻客户燃放。
最后,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周边的亲友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都加入到这个行列来,一起为蓝天保卫战出一份力。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202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1
\"各位乡镇(场)和县直单位:
为了防止城市的噪音和大气污染,确保公共安全和居民的健康,现就我们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如下:
1.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从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具体时间为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
2. 在禁燃时间内,任何地方都不能燃烧烟花爆竹。
3. 部分地区的政府部门会组织专门的队伍来对禁燃区域进行巡逻,并帮助群众理解和解释相关法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会立即进行劝阻并采取措施制止。
4. 县城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都应当负责自身区域内的禁燃工作。他们会通过显眼的位置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并积极阻止或制止违规燃放的行为。
5. 对于举办喜庆活动的经营者,他们需要提前通知顾客,告知他们不能在此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可能会被警方带走处理。
6. 对于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会受到公安、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我们将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因为这一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我们也将依法进行赔偿。
7. 这个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关于禁止在我们县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请所有参与者遵守,共同维护我们的环境。
请注意,虽然这是一篇改动后的文本,但它仍然是以原题目的方式进行,内容也保持了大部分的信息不变,只是部分句子进行了修改,以符合更改的主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2
这里是xx市xx区人民政府,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已经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
我们理解,在我们的城市里,烟花爆竹已成为人们喜爱的一种娱乐方式。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人口密度的日益增长,以及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逐渐凸显。据统计,已经有近700个城市实行了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出于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与财产安全考虑,我们向所有市民发出如下呼吁:
首先,请各位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的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内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
其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果被公安机关发现,将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其中,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希望每一位市民能够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此,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感谢大家对这份公告的关注和支持,并期待在大家的努力下,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3
各位乡镇、场、县直单位:
我们在此奉上了一份重要通知:为确保您度过一个难忘且环保的春节,我们需要务必做好20xx年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消息,对于工作进展滞后或未能有效防止环境污染的地区,我们将严格问责。
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的燃烧会带来大量烟雾,特别是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这种污染问题更加严重。省环保厅的大气处负责人表示:“一次重度污染影响的改善需要超过10个至20个良好天气才能消退。”
为了顺利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地需建立健全实施方案,并明确各方职责。我们在春节期间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充分认识和理解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成都和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更是重中之重,成都市长、自贡市市长和南充市长需充分发挥自身领导作用,提早部署、强力推进。
此外,我们还需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公众从“低碳生活”入手,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此举旨在促进全社会树立环保意识,共同为创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最后,希望每一位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都能全力投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圆满实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蓝天白云的美好家园!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4
您们好!佳节临近,我们提前为您们送上祝福。在此,我们也想向您们传达一下我们的倡议:在欢庆佳节的同时,请务必注意我们身边的环境问题。
烟花和爆竹是中国人传统的重要庆祝方式,然而,在带来喜庆氛围的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噪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据xx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为了让春节期间我们的城市更美好,我们倡议所有市民朋友们:
1. 遵守规定,从自身做起。每个人都是城市的守护者,我们有权保护自己生活的环境,尊重他人的权利。请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对我们共同家园的关爱。
2.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未获许可的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3.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我们要主动劝导他人,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不良行为说不。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家长应该对其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使其认识到烟花爆竹的危害。
4.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知识,鼓励大家一起遵守。如果您看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积极举报。
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响应这一倡议,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更加安全、环保。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5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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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6
为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保障您的生活安宁,我们特此发布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通知:
一、严格遵守时间限制。
春节期间,除婚丧嫁娶外,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从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至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
二、加强区域和场所管控。
严禁在同心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已划定的禁放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敏感区域。
三、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控。
鼓励居民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需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并严格遵守规定,打击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强化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设置禁放警示标志,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
五、倡导环保安全的新风尚。
我们要积极推动“低碳、绿色、环保”的新生活理念,倡导居民安全环保过新年。我们将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绿色出行的生活方式,引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曝光,让每一位市民了解并参与到禁限放行动中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7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临近,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赣县中心城区东到茅店镇黄龙村、南到茅店镇义源村、杨仙大道,西至贡江大道、赣新大道与水东镇交界处,北至储潭镇红河村合围的区域(含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尽量减少燃放。
除以上区域外,以下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车站、码头、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天然气站、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四)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通讯、军事设施设施附近;
(五)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及中小学校内;
(六)风景名胜点、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餐馆、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桥梁、隧道;
(九)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违反本规定,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遇到燃放行为要主动劝阻,遇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立即举报并拍照、录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8
各位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当前空气质量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为维护我县春节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我们在此作出通知:
20xx年春节期间,将在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域内全面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数量。
请注意,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县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单位、车站和商贸市场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场所;县城区范围内的578国道、环城西路、劳动街和环城东路等重点区域。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同时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去。
各部门必须加强合作,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巡查工作,切实做到监管到位,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将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19
各位朋友,以下是您要求的修订版:
为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噪音污染的有效控制,并保护公众健康及社会公共安全,我们倡议大家积极倡导文明、安全、节约的环保理念。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特此通知如下:
东至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兰新铁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围的区域。
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业务。
四、在禁放区域内,不得存储、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年度选定的集中燃放地点为城东清水河桥南北两侧、城西小沙河桥西北侧,市民可在指定地点进行安全、有序的燃放。
六、各城市郊区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禁止烟花爆竹宣传力度,严格依据《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8号)规定落实相关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科学、规范地燃放烟花爆竹。
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需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立即上报给公安机关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禁止在禁放区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将被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九、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发生人身财产损失,还需依法承担责任。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0
您好!随着新年的临近,我们社区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能在这个喜庆的节日里感受到幸福与温馨。然而,为了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我们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大家遵守。
首先,大年初一至初三是可以全天播放烟花爆竹的,但是在除夕夜到元宵节期间(即1月26日至2月25日),我们将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的使用时间。
其次,自正月初二起,直到初七上午7点,全城都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如果出现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我们也会建议您停止烟花的燃放活动。
最后,我们在春节期间提醒各位居民要选择远离人群的空旷地区来燃放烟花爆竹,千万不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请大家务必注意这些问题,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环境。
在此,特别向各位业主表示感谢,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祝愿大家新年快乐,阖家欢乐!
1. 春节大年三十至初一是全年烟花最丰富的时期,您可以在家中欢度佳节。
2. 正月初二是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天,烟花爆竹在此期间的燃放可能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给您带来不便。
3. 初三至初六,烟花爆竹将在晚上9点至次日凌晨4点之间完全禁售。
4. 如果出现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我们强烈建议您暂时停用烟花爆竹。
5. 在公共场所如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请勿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1
尊敬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和《锦屏县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等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除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外,其余时间段均为禁放时段。若遇到省、州、县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时,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我县范围内的部分区域被列为禁放区域。其中包括:政府部门办公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共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三、限定销售单位和销售时间
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只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销售商才能在指定区域销售。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必须撤除。
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低质烟火”、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引火线”、未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0—2013)标准生产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严禁个人携带、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3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B级产品。
各乡镇、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县城区实施环保监测,一旦接到举报,要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噪音投诉,做好噪音、空气质量等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时及时发布预警。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让每个家庭都知道如何购买合格产品,避免购买非法、非标的、超标产品的现象发生。
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活动。县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对各个部门、单位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禁限放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同时,我县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烟花爆竹滥用事件的发生。
敬请各位领导务必认真对待,共同努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美丽的节日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2
经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12日印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自12月12日至2月6日止,将在xx市主城区、县市区及各乡镇政府驻地范围内全面实行禁燃禁放。
在此,恳请大家高度重视。务必自觉提高守法文明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 遵守市政府的禁限放规定,在禁限放日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未经许可不得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2. 积极支持并倡导市民遵守市政府的规定,以自身的行动影响和推动家人、朋友一起遵守规定;
3. 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并拨打110报警电话。
广大居民朋友们,请积极响应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更高水平的富强xx作出贡献!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3
xx市:
启动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为期四个月
12月7日消息,xx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截至4月10日,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防范事故发生。
聊城市阳谷县:全县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文件,阳谷县落实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自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张家口市怀来县: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12月5日,怀来县公安局发布通知,全县境域全时段设为禁燃区,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徽亳州高新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亳州高新区于12月6日发布,自通告之日起至3月31日,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亳州高新区区域)和十九里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等地点。
近期还有四川内江、山东临沂、河北邯郸、浙江衢州、河南焦作等多个地区再次重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甚至很多地区都实行全域禁燃。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以下简称“双禁”)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市“双禁”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造势,再造舆论氛围
为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死灰复燃,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双禁”宣传工作,通过重申市政府有关“双禁”规定,促使全市人民进一步自觉遵守并执行。
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春节前后至少开展1次以上“双禁”宣传,做好《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倡导广大市民遵守规定,养成习惯,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局职责内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的日常监管与巡查工作,受理投诉、举报,会同各镇(街道、区)开展巡查和宣传,鼓励家中还有库存烟花爆竹的市民自觉上交。
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本局职责内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需要查处的按程序进行立案。同时利用主要道路两旁的广告位,开展“双禁”宣传。
公安部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经营者违法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各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区)落实本地“双禁”工作的宣传、巡查和检查责任。
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放假前,充分利用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双禁”工作的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倡导家长自觉抵制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各车站旅客入口处、公交站点等部位悬挂“双禁”横幅,利用营运车辆流动性大的特点,在营运班车、公交车上张贴、播放“双禁”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沿街店铺商家的“双禁”宣传,防止新年开张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对宾馆、酒店落实“双禁”责任,防止婚庆宴请中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各镇(街道、区)要将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加大“双禁”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LED、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双禁”宣传,并在村口、社区、主要道路等重点部位张贴“双禁”标语和横幅,再次掀起“双禁”宣传高潮。
二、加强巡查工作,落实管控措施
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元宵节(2月26日)结束前各镇(街道、区)要落实属地巡查管控责任,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宾馆、酒店、饭店、沿街店面、广场、小区(村居)、工业区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工作。对有违规燃放可能或倾向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做到告知在先、劝阻在先、防范在先。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销售行为,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要紧紧抓住春节前夕、除夕夜、上坟祭祖、企业开工、婚丧嫁娶、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加大劝阻和管控力度,切实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打击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不迁就、不纵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同时,对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查清供货来源,深挖线索,落实源头断链管控。对违禁案例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检查
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双禁”工作,事关我市“双禁”规定的延续和成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并主动抓好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双禁办”也将联合市督考办对各单位开展“双禁”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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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5
为维护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十三大街以东,复兴大道及东西延伸线以南,青年路及南北延伸线以西,310国道以北区域内(殡仪馆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将这项政策纳入日常工作,并进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引导居民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停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行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还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并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对于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我们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其予以警告、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秩序。最后,敬请广大公民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大家!
倡议人:[你的名字] 时间:[当前时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6
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防噪抗污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批准,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政策。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比如,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暂停其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行为,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我们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们的共同家园xx,关系着每个人的呼吸和生活质量,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都必须得到遏制。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转变旧有的生活习惯,采取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消费模式。
我们诚挚地邀请每一位市民朋友们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中来,为我们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碧水、清新空气、整洁环境,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质量效益。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7
在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最新消息中,我们了解到将在自12月12日至2月6日期间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
我们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每一位市民都应加强法律意识,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这其中包括严格遵守市政府的规定,以及积极参与到宣传、教育和监督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过程中来。
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市民,我们应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将其绳之以法。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关注并支持这一政策,一同营造一个无烟、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更高级别的富饶xx城市做出贡献吧!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