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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时间:2026-03-01

  学生从某一学校转往另一学校学习。

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1

  一、适用对象

  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原则

  (一)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而划分,转学不划分学区。

  (二)遵循“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受理,视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原则。

  三、转学安排

  (一)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1.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的,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条件,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2.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外的,按照A“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B“非‘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等两个类别排序,在同一类别里,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二)如填写年级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将不给予受理和转入安排。

  (三)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第二十七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惠南学校、德威学校、第五中学、合生实验学校、第四十二学校等学校不接受调剂申请。

  四、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证件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五、审核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审核程序:受理学校审核→受理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六、所需证件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第二十五小学、第二十七小学、第二十九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第三十九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第二十八小学、第四十二学校、第四十六学校、第十六小学、德威江誉诚小学、第五中学<含小学部>等30所学校的,须提供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按揭购房者需出示购房借款合同、交付首期款的发票及银行的交款记录>);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受理和批复时间

  (一)秋季学期

  1.转学申请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和8月2日至8月5日的工作日。

  2.批复时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二)春季学期

  1.转学申请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放寒假前四天至放寒假前两天。

  2.批复时间: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八、有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转学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二)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三)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证件的,经查实,取消转学申请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建议非必要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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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2

  为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各学校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前的自我健康管理。师生员工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开展开学前自我健康管理,尤其要做好门卫、保洁、食堂、宿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测。

  二、严格做好开学前师生员工的行踪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人员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人员接触情况。引导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及时向学校报告假期行踪、人员接触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带病、带症返校。

  三、严把开学返校入口关。师生员工返校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师生员工身体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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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3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年杭州余杭八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实验小学嘉文校区

  实验小学嘉文校区位于南苑街道,紧邻君临天下居住区,北至南苑街,南至三曹街,西至赭山港,东至东湖南路。总用地面积56亩,30班规模,总建筑面积30750平方米。

  学区范围:时代社区、临城社区、文仪社区(世纪大道以南区块)、东湖社区(世纪大道及其延伸段以南区块)。

  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

  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定名)位于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香岸路,南至梅超二号路,西至莲花港,北至规划一路。项目用地面积为77.78亩,54班规模(小学36班、初中18班),总建筑面积53061平方米。

  学区范围:陈家木桥社区(五洲路以北区块)、莲花社区(龙湖香醍溪岸)。小学部和初中部学区范围一致。

  未来科技城第三中学

  未来科技城第三中学(暂定名)位于仓前街道,东至文良路,南至水乡北路,西至规划路,北至万金路,总用地面积98.56亩,54班规模,总建筑面积78989平方米。

  学区范围:运溪路以东、文一西路以南、创景路—闲林港以西、天目山西路以北区块。

  未来科技城第四小学

  未来科技城第四小学(暂定名)位于仓前街道,东、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文良路、北至万金路。总用地面积67.43亩,36班规模,总建筑面积50821.1平方米。

  学区范围:仓南社区、宋家山社区。

  仁和云会中心小学双陈校区

  仁和云会中心小学双陈校区(暂定名)位于仁和街道,勾仁大道以东、疏港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63.12亩,48班规模,总建筑面积52236平方米。

  学区范围:双陈村、花园村、栅庄桥村、东山村、和庭社区(金鼎华庭、春色满园、上塘九里、北上星云府)。

  禹航实验学校

  禹航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余杭街道,02省道以南、西溪山庄区域。学校总用地面积95.031亩,54班规模(其中小学36班、初中18班),总建筑面积67164.46平方米。

  学区范围:沈家店社区、毓溪社区、云轩社区(天目山西路以南区块)、上文山社区(天目山西路以南区块)。小学部和初中部学区范围一致。

  仓前云溪小学

  仓前云溪小学位于仓前街道,余杭塘河以北、城东路以东。总用地面积57.35亩,36班规模,建筑面积47963平方米。

  学区范围:永乐、苕溪和连具塘三个村的运溪路以西区块。其中苕溪和连具塘两个村在运溪路以西区块的适龄户籍儿童可以选择云溪小学或者仓前中心小学吴山校区。

  瓶窑镇第二小学

  瓶窑镇第二小学位于瓶窑镇,蒿山路与下金路北侧,总用地面积58.1亩,42班规模,建筑面积约5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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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年9月1日-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各街镇教委、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街镇教委、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5月23日,各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的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定,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申报及公布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公布,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月20日起,本区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三)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直升办法

  民办一贯制学校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4月2日-4月13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本校直升,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也不得对本校直升的学生单独编班。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录取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四)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五)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5月19日-5月20日将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五、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59529××3;嘉定区成佳学校59532151。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寄宿制学校的寄宿设施情况;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各街镇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入学办法;幼升小的信息登记点地址和电话,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公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3月2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3月26日,各街镇教委应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30日起,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街镇要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小学入学验证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六)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未经批准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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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5

  为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各学校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开学前的.自我健康管理。师生员工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开展开学前自我健康管理,尤其要做好门卫、保洁、食堂、宿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测。

  二、严格做好开学前师生员工的行踪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人员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人员接触情况。引导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及时向学校报告假期行踪、人员接触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带病、带症返校。

  三、严把开学返校入口关。师生员工返校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师生员工身体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方可返校。

  开学时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安排原则上按原计划进行,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学期于2月28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学时间执行。普通高中新学期于2月28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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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6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潍坊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寒假转学办理时间安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时间安排

  20××年1月18日——2月23日(工作日)

  二、转学条件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3号)有关规定,结合坊子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转入坊子区内中小学的学生和转入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入学生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区内转学、转入学校为公办学校的学生,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必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2.转入学校规模适宜(在校生总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或小学不超过20××人)且和转出学校不在同一学区(仅限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3.转入年级为非毕业年级且有空余学位,具体可咨询转入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准转学。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专用学位(最多为同年级教学班个数,最低不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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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7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潍坊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寒假转学办理时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时间安排

  20××年1月18日——2月23日(工作日)

  二、转学条件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3号)有关规定,结合坊子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转入坊子区内中小学的学生和转入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入学生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区内转学、转入学校为公办学校的学生,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必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2、转入学校规模适宜(在校生总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或小学不超过20××人)且和转出学校不在同一学区(仅限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3、转入年级为非毕业年级且有空余学位,具体可咨询转入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准转学。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专用学位(最多为同年级教学班个数,最低不少于2个)。

  三、基本程序

  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办理学籍调整手续。

  1、转学到坊子区外学校。首先向转入学校及其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对方同意,由转入学校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提交转学申请,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向转出学校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审核通过,由坊子区教体局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2、转学到坊子区学校。统一通过“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服务平台”办理(以下简称转学平台)。

  手机端:关注“坊子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平台”,选择“转学平台”,注册并提交转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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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8

  转学插班材料按《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

  深户学生提供三方户口本(父、母、学生)、出生证、房产资料、内地居民采集表、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全国学籍信息卡或就读证明(无全国学籍);

  市内转学的还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

  深户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信息单(可在国土部门打印)。

  关于锁定政策:

  转学插班与新生招生皆采取学位房锁定,申请小学插班学位系统将锁定到小学六年级毕业后解锁,申请初中插班学位系统将锁定到初三毕业后解锁。

  申请学位时,要使用未被锁定的房屋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采集表打印:

  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

  受理学校

  根据前期转出情况的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部分学校个别年级可能有学位,名额视学校期末转出学生后的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拟受理插班申请学校名单如下:

  (一)清湖小学、丹堤实验学校(小学部)、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 小学部)、未来小学(原上芬小学)、书香小学、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潜龙学校(小学部)、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龙澜学校,以上学校接受居住在学区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二)华南实验学校、龙腾学校(小学部)、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接受居住在民治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三)清泉外国语小学、龙为小学:接受居住在龙华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四)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华悦校区,原尚文学校):接受居住在大浪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其他学校因班额大,暂无学位空余,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家长在报名面向全街道招生的学校时,若无法搜索到地址,请联系学校并将申请地址和房屋编码报给学校,学校添加房屋编码后,即可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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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9

  网上报名时间:

  2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00—1月26日(星期二)下午6:00。

  报名方式:

  1、登录报名网站(https://psjybm.sz.edu.cn/visitpsmbzxcbjz),点击“未报名?点击报名”通道进入,点击“下一步”,然后申请学校选择“深圳市坪山区坪环学校”,接着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②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③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民办学校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并保证社保为在保状态。

  申请转学插班需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咨询电话:

  0755-84116782

  学校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龙田街道龙兴南路72号(坪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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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流程表 篇10

  一、不接受调剂申请学校:

  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第二十七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惠南学校、德威学校、第五中学、合生实验学校、第四十二学校等。

  二、春季学期

  1、转学申请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放寒假前四天至放寒假前两天。

  2、批复时间: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三、转学原则

  (一)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而划分,转学不划分学区。

  (二)遵循“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受理,视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原则。

  三、转学安排

  (一)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1.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名单详见须知六)的,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条件,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2.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外的,按照A“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B“非‘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等两个类别排序,在同一类别里,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二)如填写年级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将不给予受理和转入安排。

  四、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证件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1、法定监护人向学校递交转学申请,经受理学校审核后填写《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2、受理学校汇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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