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经典作品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
永恒的经典作品 篇1
红色——永恒的经典
红色是国旗的颜色、是党的颜色、是英雄的颜色、是崇高的颜色,红色是指引我们前进的颜色,我敬红色,我爱红色,红色是伟大祖国的颜色,红色——永恒的经典。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遗迹和遗址之上矗立的是红色的不朽丰碑,虽然斗转星移、物是人非,但是当我们重新踏上这昔日革命斗士浴血奋战过的地方和遗址时,当我们重新踏入革命领袖、志士工作过、战斗过的房间和场所时,我们听着导游的讲解,看着墙上发黄的老照片,注视着橱窗里的历史文物时,我的耳畔似乎又响起了战场上犀利的冲锋号,战士们振奋的呐喊,又依稀看到了搏斗时的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似乎又听到了革命道路上越辩越明的真理之声,聆听了革命先驱们的谆谆教诲,初中一年级作文《红色——永恒的经典》。浮躁的心灵、游移的`思想在这一刻被规整和梳理了,一切被纳入到了红色正途上,静静的走在历史的长廊中,周围是安静、肃穆的,容不得心灵上一丝的不尊和怠慢,我们怀着崇敬和敬畏的心理去尽量贴近历史,感受历史带给我们的触动和洗涤。红色遗迹是我们精神上的不朽丰碑,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和源泉。
红色是永恒的经典,我向你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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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经典作品 篇2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通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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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经典作品 篇3
书桌上放着精装的书本。最上面的墨绿色封皮上,烫金字在闪闪发光。抽出一本,随意地翻着,一不小心,书页的一角便折损了。
这种东西,还能用多久呢?轻易便能损坏,即使小心保存也会腐化,所记录的东西虽能永久地保存,但无法更新。书本形式的滞后与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它也终将被人们所遗忘,被时代淘汰出局吗?
四季干涸的都市,在空荡荡的街角处,童年向我摆摆手,便转身离去,只残留支离的片段,让我不至遗忘。时间飞驰,所有的长久在时间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但经典是永恒,凌驾于流逝的时间之上。经典就是在一次次的掀动中留存下的,如同在岁月中屹立不倒的石材建筑,经历风雨,风采依旧。
书本,是经典的一种。
我偏爱那种厚重的书籍。有质感的深色封皮,典雅的烫金书名,只要看着它就会被它那种由内散发开的深邃深深吸引,在它面前,经历从未有过的体验。你会因它感动而落泪,随它微笑而雀跃。世上大概不会再有第二种载体,能和文字完美融合,以最优雅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含蓄却又遮掩不住美感。
经典又是最美也最容易被忽略的。
有多少人已忘记儿时枕边的薄皮童话书,有多少人还记得第一次被书中故事所感动时的投入?被许多人记起又被许多人遗忘,书本在最不经意的时候悄悄走进你的生活又悄然离开,但那份经典的美感是不曾离去的,怎么会有人舍得抛下书本呢?
越来越多的人遗忘了文字在指尖的质感,当顺着纸的纹脉轻轻滑下,有些粗糙又亲密令人回味的感觉。作为顺应时代的产物,网络读书方便快捷,随时都可以阅读到新的文章,它以这个社会变化的速度革新着文字内容———旧的离去,新的又粉墨登场。
网络阅读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它太像方便食品,快、方便,但却没有铅字的那种厚重。
你可以不用担心死机,也不用理会停电,你甚至只需要拥有一根燃烧着的蜡烛就可以领略书中的奇幻世界。你有什么理由漠视如此朴素、亲切又简约的书本呢?
至少,网络是无法为你保存当年那片绯红的枫树叶的,而书本可以以恒久不变的姿态,为你留存你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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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经典作品 篇4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们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悍(撼)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量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公正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食粮并(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文化的功能,真即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是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或者沉郁;我们哼着《同桌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葱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习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相互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吸收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的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因为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际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破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事物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文化的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的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作那个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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