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在社会发展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报告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报告不仅要涵盖专业性的核心术语,也要确保语言准确易懂。为了让您的撰写变得更轻松,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指南。
第一条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制定了这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以及管理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对于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则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是根据一定的程序,检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过程,找出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污染物的使用量和排放量的方案,最后选定最优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四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将会指导和协调所有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五条审核的流程需要遵守企业自愿审核和政府强制审核相结合、自主审核与外部援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做到切实有效。
第二章什么是强制性审核
第六条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公司需要进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如果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则需进行强制性审核。
第八条鼓励企业主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但所有企业都必须自愿参与。
第九条若企业在申请开展强制性审核之前存在环境污染严重程度的问题,那么需要经过审查。
第十一条自愿性的审核可以在名单公布后的一周内公开,包含企业的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一年内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至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和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中介完成。
自行组织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的45天内报告审核情况。
委托的专业中介将在名单公布后的45天内提交审核材料。
提供清洁能源审核的企业要在审核通过后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
验收通过后,正式通知企业,并将其提交给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等政府相关部门。
清洁生产审核是对企业提供中、高费项目进行筛选并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会联合企业自行开展这项工作,无法独立开展的企业则可以通过协会、清洁生产中心、工程咨询单位等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生产工艺及过程诊断等服务,帮助企业编写审核报告。
第二十一条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需要具有5名以上的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的企业清产审核经历。
其他企业也需要具有2名以上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一条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以及咨询服务机构都需要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保密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对于通过审核的企业,我们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对于绩效优良的中小企业,我们也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当企业出现污染物排放达标,但清洁生产方案效果不佳的时候,我们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无论何种形式,都要强调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我们会在未来加大对科技的支持力度,为清洁生产提供更多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