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500字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
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1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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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2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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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3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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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4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诋毁,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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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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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500字 篇6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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